
一、招生计划及就读安排
我校2026年计划招生64个班,分辽河路、运河路、沂河路三个校区招生(其中,辽河路、运河路校区最大规模各26个班,沂河路校区最大规模12个班),分别编班,在相应校区就读直至毕业。
二、招生范围
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下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开发区),我校2026年招生范围为:
(一)辽河路校区(辽河路126号):
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府前大街以北。
辽河路片区与其他学校公共招生区域:
1.与市胜利第四中学公共招生区域: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
2.与市东凯中学公共招生区域: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
3.与市胜利锦华中学公共招生区域: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沙河路以南的红盾小区、金盾小区、鲁班公寓、东营市公路局东营分局居民区、瑞康如意苑、金山小区等居民区;
4.与市晨阳学校公共招生区域:胶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辽河路以北。
(二)运河路校区(东三路165号):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南一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府前大街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南一路以北。
运河路片区与市东凯中学公共招生区域: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大街以南,康洋路以西,南一路以北。
(三)沂河路校区:实验中学招生范围。
根据开发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设立东营市实验中学沂河路校区相关事宜的通知》,实验中学利用东凯中学二期项目设立沂河路校区,面向实验中学招生范围招收和安置学生入学,单独编班,与辽河路校区、运河路校区一体管理。

三、申请入学条件和相关规定
(一)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应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租期一年以上)。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
非常住居民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和居住证办理登记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租期一年以上);
③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从业信息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务工及劳动保障信息。
所有入学报名材料办理时间截止2026年7月7日。全市网上“报名平台”通过大数据信息互联,对报名信息进行自动校验。
(三)相关规定
1.依法依规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是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户主应具备其他法定形式的监护关系。以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登记住址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监护人报名登记房产应为住宅且实际居住,非住宅性质房产不得作为报名入学依据。

四、录取原则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校分校区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按户籍所在地在东营市实验中学招生范围或持有完全房产住房在东营市实验中学招生范围的条件分校区招收新生。若以上招生达到或超过计划班数,不再招收其他人员。
2.若按以上原则招生未达到计划,学校将分校区依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居民子女按照持有住房产权占比(一房不超过2户,同比例的按备案时间先后排序)、租住人员在东营市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内的居住证或租赁证备案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录取(连续租赁的以最早备案时间为准)。
受学位限制,学校不接收公共招生区域内以租赁房屋报名入学的学生。
3.对因超出招生计划需统筹安置的学生,学校确定名单后,由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并协调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相对就近的学校报名。
4.残疾儿童需随班就读的提供具备就读能力的专业评估鉴定。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入学报名、材料审核、信息反馈“线上一网通办”。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模拟报名)。家长通过“爱山东”APP或“爱山东”微信小程序或“爱山东”支付宝小程序,登录并完成实人认证后填报信息。“爱山东”左上角选择“全省通办”,在【服务专区】依次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东营市】【确认,去报名】【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东营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进入系统后,报名县区选择【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新生入学报名流程,点击【进入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进入报名】【我要报名】,选择【学段】后进入报名信息采集。
(一)模拟报名(7月8日—9日)
模拟报名平台开通时间为7月8日8:00,关闭时间为7月9日18:00。模拟报名的数据系统不保留,正式报名前,数据全部清除。
特别提醒:模拟报名为非正式报名,请勿错过正式报名。
(二)网上报名(7月11日—13日)
报名平台开通时间为7月11日8:00,结束时间为7月13日18:00。报名登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报名时只可选取一所学校。
7月11日—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学校在辽河路校区北门设置“招生志愿服务岗”,接受家长咨询,监护人确因不具备上网条件无法正常网上报名的,可到我校“招生志愿服务岗”,由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三)信息审核(7月13日—25日)
7月13日—19日,集中进行报名信息初次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7月20日—21日,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初次审核的,法定监护人须根据审核反馈信息进一步完善报名材料或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通过平台再次进行报名登记。因招生学位限制未能通过审核的,根据审核反馈信息选择安置入学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7月22日—25日,对再次报名登记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7月25日18:00,“报名平台”关闭。
报名信息审核将贯穿招生入学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
(四)公示(7月26日)
学校公示登记入学学生名单。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底)
根据我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凭小学毕业学校学籍表原件领取入学通知书。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小学毕业学校学籍表或未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我校的登记入学资格。具体时间、方式以我校网站正式公布为准。
(六)阳光分班(8月25日前)
学校对招收入学学生进行“阳光分班”,具体时间以学校网站正式公布为准。

六、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招生报名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任何代办机构,不采集不必要的学生信息。
(二)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请及时关注学校网站发布的有关公告。
(三)实施“阳光分班”
学校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阳光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公开栏公示班主任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备案。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参与阳光分班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予注册学籍。新生注册时,需提交学生原学校的学籍表,凡没有学籍表的学生将不予注册。
(四)代收费项目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关于明确我市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25〕211号),学生装收费不高于最高限价标准夏装120元/套、运动装(春秋)140元/套,对家庭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实行学生装费用减免政策。
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项目:依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工作的规定》(鲁教后勤字〔2021〕1号)、《东营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东教字〔2021〕127号),午餐餐费定价15元/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伙食费补助。
(五)为保证学生交通安全,学生满12周岁后骑自行车上学的,只允许骑普通自行车,不允许骑电动车、变速车。
(六)学校报名咨询电话:0546-8193069、8193777,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
(七)其他有关要求,按照《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东营市实验中学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