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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千名英才”选聘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5年05月22日 18:21  发布:办公室  阅读量:[]

特别提醒:

1.定于5月24日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请所有应聘人员带好资格审查需要的材料按时参加,详见通知。

2.生物教师岗位、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历史教师岗位、地理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需参加初试,这4个岗位的应聘人员请5月24日上午7:30准时东营市实验中学校区东门口集合参加初试,8:00初试开始,8:00未达到候考室的人员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根据《2025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公告》,现将东营市实验中学2025年“千名英才”选聘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试

时间:5月24 8:00开始。

(二)地点:东营市实验中学校区(东三路165号)。

(三)涉及岗位:生物教师岗位、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历史教师岗位、地理教师岗位。

(四)有关要求

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教师岗位应聘人员5月24日上午7:30在东营市实验中学南校区东门口集合,由引领人员引领到候考室后抽签决定面谈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达到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谈顺序号。8:00开始面谈,面谈时长不超过5分钟(思考和答题不单独计时),应聘人员上午8:00(初试开始)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弃权。初试满分100分,成绩按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评价成绩,进入复试的人选按照10人确定。初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初试成绩,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

时间:5月24 9:00-11:30,13:00-17:30;

地点:东营市实验中学校区(东三路165号)艺体楼一楼礼堂;参加初试人员资格审查在休息室进行。

(二)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

1.2025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其中,“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的范围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填写称谓、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要完整、真实

2.考生亲笔签名的《2025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诚信承诺书》

3.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4.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市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交具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7.岗位要求的其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纳入考核评价范围。

未留存《2025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和《2025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诚信承诺书》的报名人员可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原报名处下载打印。

(三)其事项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下午5:30前向东营市实验中学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核评价

(一)时间2025年5月25日,上午8:00开始(7点30分在东营市实验中学南校区东门口集合),应聘人员上午8:00(考核评价开始)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弃权。

(二)地点:东营市实验中学校区(东三路165号)。

)考核评价办法及计分方法

考核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考核评价满分100分(试讲和答辩满分共100分),试讲和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应聘人员进行20分钟备课后试讲。

面试成绩按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核评价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考核成绩。

注:

语文参考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八年级语文教材(统编)

数学参考教材:山东教育出版社八年级数学教材;

物理参考教材:山东科技出版社八年级物理教材

生物参考教材:山东科技出版社八年级生物教材;

道德与法治参考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八年级道德与法治教材(统编)

历史参考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八年级历史教材(统编);

地理参考教材,山东教育出版社七年级地理教材。

)考核评价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开始后8:00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程序参加考核评价。在考核评价相关场所要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如自带书籍资料等)带至座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考核评价。对于违反考核评价纪律或严重影响工作秩序者,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抽签决定试讲答辩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将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在备课或试讲答辩过程中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的,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成绩按零分处理。

4.考生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准备室,根据试题要求进行备课,备课用纸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任何资料进入准备室或面试室,带入者按违纪处理,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成绩按零分处理。

5.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携带用规定纸张誊写的备课稿。试讲答辩开始后,需向考官说明自己的考核评价顺序号及报考岗位名称(如语文教师岗位),不得报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及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违者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核评价期间全天封闭,考生不得随意离开考点。

三、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和递补的,责任自负。

3.咨询电话:0546-8193456。



东营市实验中学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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