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学生资助政策是国家对每一个困难家庭“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接受公平教育、推进社会进步的民生工程。为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用在急需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达到精准资助、爱心帮扶的目的。根据上级《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和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等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认定工作,并同时做好2025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的发放。为让您更深入了解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特以一封信的形式向您告知。
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所有学生家庭均需填写《东营市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2)(表格由班主任下发,表格后有填表说明),填表时分“需要认定”和“不需要认定”两类。“需要认定”表示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不需要认定”表示放弃和不享受各项资助。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须提交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动态监测帮扶对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残、烈士子女以及长期患重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同时,签署《山东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附件3),然后经班级评议、年级认定、学校审核批准等程序,决定是否符合有关资助条件并认定困难等级。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将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种类型。提交材料时,同时填写《东营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申请表》和《山东省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表》的纸质版(学校统一印制),义务教育低保家庭要同时填报《午餐补贴申请表》,并由班主任复印一份相关材料。
认定主要流程是:班级组建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材料收集、整理和初步的审核,确定其是否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和按困难程度排出顺序;年级组建认定小组,进行初步认定;最后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和批准。
“需要认定”的,需向班主任提交证明家庭经济基本情况的材料,如:
(1)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材料;
(2)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材料;
(3)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材料;
(4)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材料;
(5)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重点或特困城镇家庭学生材料;
(6)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重病,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材料;
(7)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材料;
(8)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材料;
(9)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材料;
(10)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材料;
(11)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材料;
(12)父母务农无其它经济来源且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材料;
(1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等等。
对于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认证,学校将本着家庭自愿、实事求是、客观公平、逐级审核、综合认定、保护学生隐私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需要进行一定的公示。学校会特别注意保护家庭隐私,学生姓名等家庭及学生隐私信息将予以保密,不予公开。有关信息将报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二、 学期资助资金发放的申请
对于本学期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均可以提出生活补助申请。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是375元(一学期)。
发放对象是被认定为“家庭经济贫困学生”且提出申请的家庭学生。
三、 学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介绍
被确定的发放对象,办理“义务教育生活补助卡”(用学生姓名开户),由学校直接把钱打到该银行卡上。
四、特别说明
1.所填写的表格中的内容和所提交的材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2.生活奢侈浪费、有高消费、抽烟酗酒、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等,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将取消资格。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也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对需调整的按照程序做出动态调整。新增或脱离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以向班主任做出申请和说明。
东营市实验中学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