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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营 市 实 验 中 学 2025 年 招 生 简 章

2025年07月01日 19:06  发布:办公室  阅读量:[]



一、招生计划及就读安排

我校2025年计划招生54个班,按辽河路、运河路两个招生片区招生(其中,辽河路校区最大规模26个班),分别编班,第一学年全部在运河路校区就读。2026年9月,2025级辽河路片区班级调整至辽河路校区就读直至毕业。

二、招生服务区范围

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下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开发区),我校2025年招生服务区为:

(一)运河路片区:荣乌高速公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南一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府前大街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南一路以北。

运河路片区与市东凯中学公共招生区域: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大街以南,康洋路以西,南一路以北。

(二)辽河路片区: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府前大街以北。

辽河路片区与其他学校公共招生区域:

1.与市胜利第四中学公共招生区域: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

2.与市东凯中学公共招生区域: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

3.与市胜利锦华中学公共招生区域: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沙河路以南的红盾小区、金盾小区、鲁班公寓、东营市公路局东营分局居民区、瑞康如意苑、金山小区等居民区;

4.与市晨阳学校公共招生区域:胶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辽河路以北。

三、申请入学条件和审核信息

(一)常住居民子女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 少年户籍所在地应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2.审核信息包括:

(1)户口簿户籍信息;

(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租期一年以上)。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

1.非常住居民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

2.审核信息包括:

(1)户口簿户籍信息和居住证办理登记信息;

(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租期一年以上);

(3)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从业信息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务工及劳动保障信息。

(三)材料审核要求

1.所有入学报名材料办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7日。全部信息通过网上“报名平台”自动校验。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是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户主应具备其他法定形式的监护关系。以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须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监护人报名登记房产应为住宅且实际居住,非住宅性质房产不得作为报名入学依据。

3.对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录取原则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校分校区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按户籍所在地在东营市实验中学招生范围或持有完全房产住房在东营市实验中学招生范围的条件招收新生。若以上招生达到或超过计划班数,不再招收其他人员。若校区超出计划,学校将根据校舍情况依次依据户籍登记时间、房产产权登记时间的先后在两校区间对相关人员进行调剂。

2.若按以上原则招生未达到计划,学校将依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居民子女按照持有住房产权比例(一房不超过2户,同比例的按备案时间先后排序)、租住人员在东营市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内(不含公共招生区域)的居住证或租赁证备案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录取(连续租赁的以最早备案时间为准)。

受学位限制,学校面向公共招生区域内不接收以租赁房屋报名入学的学生。

3.对因超出招生计划,确需统筹安置的学生,由学校确定名单后,报胜利(开发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协调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相对就近的学校报名就读。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开发区报名录取“零跑腿、零证明”的原则,全面提升“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质效,实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学校不组织线下报名或现场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或使用微信、支付宝“爱山东”小程序,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四级(L4)用户认证后填报信息。具体填报方式为登录“爱山东”APP或小程序,在【热门服务】版块点击【入学报名】,依次选择【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点击【确认,去报名】,进入东营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

(一)模拟报名(7月8日-9日)

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7月9日18:00对模拟报名登记填报数据清零。模拟报名为非正式报名,请勿错过正式报名。

(二)网上报名(7月10日-12日)

网上报名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网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为7月12日18:00。

7月10日—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学校在辽河路校区北门设置“招生志愿服务岗”,接受家长咨询,监护人确因不具备上网条件无法正常网上报名的,可到我校“招生志愿服务岗”,由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三)信息审核

7月13日—19日,进行报名信息初次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7月20日—21日,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初次审核的,法定监护人根据审核反馈信息进一步完善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通过平台再次进行报名登记。

7月22日—25日,对再次报名登记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报名平台”关闭时间为7月25日18:00。报名信息审核将贯穿招生入学全过程,家长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报名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处理。

(四)公示

7月26日,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26日开始(具体时间、方式以我校网站正式公布为准)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根据我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凭小学毕业学校学籍表原件领取入学通知书。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小学毕业学校学籍表或未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我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六)阳光分班

8月25日前后(具体时间以学校网站正式公布为准)我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并将分班名单予以公示。



六、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招生报名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任何代办机构。

(二)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请及时关注学校网站发布的有关公告。

(三)实施“阳光分班”

学校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阳光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公开栏公示班主任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备案。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参与阳光分班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予注册学籍。新生注册时,需提交学生原学校的学籍表,凡没有学籍表的学生将不予注册。

(四)代收费项目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关于明确我市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22〕150号),学生装收费不高于最高限价标准夏装120元/套、运动装(春秋)140元/套,对家庭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实行学生装费用减免政策。

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项目:依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工作的规定》(鲁教后勤字〔2021〕1号)、《东营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东教字〔2021〕127号),午餐餐费定价15元/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伙食费补助。

(五)为保证学生交通安全,学生满12周岁后骑自行车上学的,只允许骑普通自行车,不允许骑电动车、变速车。

(六)学校报名咨询电话:0546-8193069、8193777,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

(七)其他有关要求,按照《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东营市实验中学        

 2025年6月30日        




下一条:东营市实验中学2025年部属公费师范生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招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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