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第二届“山东好少年”评选中,我校八﹒二中队李伊涵同学荣获“山东好少年”称号,也是东营市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同学。本次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教育厅和省少工委统一部署开展,全省共评选出“山东好少年”20名。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正能量。我校举行表彰仪式,表彰会上,校长助理、八年级主任左家志同志宣读了表彰决定,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明玮同志为李伊涵颁发了获奖证书。
八﹒二中队李伊涵,2015年度东营市十佳美德少年,现东营市少工委委员,东营市实验中学少先队大队长。她以日常学习先进技能的良好习惯,以及践行公益友爱的志愿初心在本次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
这是学校多年来,一直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强化共青团、少先队建设,加强思想引领,把良好习惯与道德品质教育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中,营造健康向上、文明有序的校园氛围的重要展现,也是学校文明校园建设中取得的重大成绩和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