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可以映照人的审美,陶冶人的性情,启迪人的心智。为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和创造力,活跃和繁荣学生诗歌创作,发掘广大同学的文艺创作能力,打造诗意校园。在开展传统诗文诵读和“书香墨韵”美读活动的基础上,我校组织师生参加了由山东省中华诗文教育学会举办的“2017年山东省校园诗歌创作比赛”。广大同学们创作热情高涨,纷纷在诗歌创作上一展身手,语文教师团队对参赛稿件严格筛选并对参赛学生进行了耐心指导。
2017年5月24日,山东省中华诗文教育学会第七届年会在青岛召开,学会组委会对在“2017年校园诗歌创作大赛”获奖的单位及学生进行表彰。我校荣获大赛“优秀组织奖”,并被授予了“山东省中华诗文教育学会实验基地”的称号;七年级6班吴奕林同学诗歌《春》荣获一等奖,学生组另有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七年级语文教师郑林林的《中国梦·筑路行》获得教师组二等奖,七年级语文教师崔鸣潇获优秀辅导奖。
此次校园诗文创作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同学们对中华优秀文化和祖国语言文字的学习和热爱,增强了同学们学习中华文化的自信心,提升了广大同学们的审美品性和语文素养,对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文化校园具有重要意义。





